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处、科技处)是学校高教研究、政策研究、战略研究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策划与管理、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管理与服务等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研究、论证和编制、政策研究、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管理与服务、质量控制与管理等。其主要职责有:
一、发展规划处
1.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的论证,为学校决策提供支持与参考。
2.开展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与咨询工作;对学校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政策研究。
3.负责学校综合改革及其他改革与发展专项方案编制的论证相关工作。
4.协助编制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校级专项规划,做好评估相关工作成效。
5.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编制的论证相关工作,做好学科布局优化、学科方向凝练、学科水平提升等工作。
6.协助教务处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专业增设申报等工作。
7.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办学需要,协助党政办统筹学校章程的修订与推进工作。
8.贯彻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协助党政办完善学校统计工作制度。
9.完成集团教指委、学校教科学专项申报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集团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质量管理处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教学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
2.负责推进学校评估改革工作。
3.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制度的废、改、立等工作;推进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运行、诊断与改进等工作。
4.负责推进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建设项目的质量评价工作。
5.协助集团教指委军体分会优化完善军体课程重构、学生体能分段达标抽检等相关工作。
6.协助学校教务处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审核、填报等工作。
7.协助学校信息中心完成教育教学质量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和存档,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8.协助党政办完成学校年度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的撰写等工作。
9.协助学校教学督导组、教务处进行教学督查督导等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集团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科技处
1.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的科研政策、规定以及科研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科学研究建设与规划工作。
3.负责学校教学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教学科研成果申报与评奖工作。
5.负责与有关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横向联系,组织开展学校科普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工作。
6.负责学校科研信息网页建设维护并更新,推进科研工作信息化管理。
7.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科研成果审查、认定等工作。
8.负责学校科研津贴统计、发放,科研项目奖励,科研档案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理、工、农、医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人文、社科类)、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科普统计调查表等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集团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