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会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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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22
(一)党员大会程序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会前准备工作
1.确定议题(由支委会选定)。主要内容有:
(1)党支部工作总结和计划;
(2)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3)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评选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5)处分违纪党员;
(6)选举党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成员;
(8)传达上级党组织文件、决定及提出贯彻意见;
(9)上级党组织规定的一切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2.起草初步意见和方案。根据选定的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草案)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修改。
3.发出通知。根据党员分布情况,把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提前1一3天通知全体党员,以便做好准备。
第二、会中主要议程
1.由主持人统计和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有表决或通过决议的议程时,到会党员数必须达到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方可开会),宣布开会和会议的议题、议程。
2.按议题内容依次进行。
3.组织党员进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4.组织党员进行表决。在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时,必须应有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才能形成决议。
5.做好记录。要把会议概况(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议题)、会议议程、党员发言、作出的决议等完整准确、清
晰地记录下来。
第三、会后应做事项
1.及时报告。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党员大会情况。
2.贯彻落实。支部委员会要抓好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党小组要组织党员讨论制定落实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程序
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会前准备工作
1.确定议题。书记通过与委员沟通,确定会议议题。主要内容有:
(1)党支部工作总结和计划;
(2)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3)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有关事项;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
(5)其它应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做好材料准备。根据选定的议题,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和修改。3.会前通知。书记要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提前1一3天通知各委员。
第二、会中主要议程
1.主持人宣布开会和会议的议题。
2.按议题组织专题讨论充分发扬民主。
3.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如有较大意见分歧,不要匆忙作决定(必须马上作决定的除外),可暂时休会,让委员进一步酝酿,下次开会继续讨论。如仍无统一认识,可把两种意见同时报上级党组织或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按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执行。
4.做好记录。把会议的概况、议程、委员发言摘要、作出决议及表决情况等都要完整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
第三、会后应做事项
1.向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2.按支部委员会决议认真实施。
(三)党小组会程序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会前准备工作
1.确定议题。党小组长应根据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要求,结合党小组实际确定党小组会的议题。主要内容有:
(1)制定完成党支部工作计划保证措施;
(2)研究开展好党小组活动的计划;
(3)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
(4)考核、评议党员;
(5)讨论违纪党员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提出建议等。
2.发出通知。把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提前1一3天通知本组党员,做好思想准备。
第二、会中主要议程
1.党小组长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及本次会议的议题、开法和要求。
2.按议题进行。
3.围绕中心,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善于启发、进行引导,防止冷场或跑题现象。
4.党小组长要根据大家的讨论情况,进行归纳小结,以便统一大家思想。
5.做好记录。党小组会要有人记录,把会议概况、学习有关材料、讨论发言摘要、会议小结等完整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
第三、会后应做事项
1.党小组长要检查会议记录情况,并把记录簿妥善保管。
2.党小组长应将党小组会议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3.党小组长要抓好会后的组织落实工作。
(四)民主生活会程序
民主生活会是解决党员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重要形式。民主生活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另一种是党员民主生活会,由组织委员或各党小组长主持。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的民主生活会。程序如下: 第一、会前准备工作
1.征求党内意见(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和党小组长负责)
2.确定议题。根据征求党内外意见或上级党组织要求,以及根据党支部或党小组存在的主要问题,选定议题。
3.围绕中心议题,选好有关学习材料。
4.发出通知。要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提前3一5天通知应到会党员做好思想准备(支部委员生活会还要上报议题,请上级党组织的同志参加,以便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二、会中主要议程
1.党支部书记或小组长提出会议议题、开法和要求。
2.学习有关材料,掌握思想武器。
3.通报征求,党内外意见情况。
4.个人发言(围绕议题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
5.根据个人发言情况,其它党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开展批评。
6.制定整改措施。根据上级党组织参加会议同志的意见和生活会上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7.做好记录。要把会议概况、学习内容及发言要点、整改措施等完整、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
第二、会后应做事项
1.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要检查会议记录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生活会情况。
2.做好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五)党课教育程序
党课教育是教育党员、提高党员素质最经常、最基本的方法。党课教育每季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课前准备
1.调查分析。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倾向性的问题。
2.确定内容。要以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形势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来分析党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党课教育的内容。
3.认真备课。主讲人要根据讲课题目,查阅有关资料,针对党员实际,准备讲课材料,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4.发出通知。要把上党课的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1一3天通知全体党员(根据需要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第二、课中组织
1.主持人统计党员出席情况,说明讲课人和讲课题目,提出听课要求,记录员做好记录。
2.主讲人进行讲课。
3.听课人做好笔记。
4.主持人提出要求,对讲课,情况进行小结。
第三、课后应做事项
1.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组织党员进行讨论,做好记录,并将讨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2.对没听课的党员,党支部要统一组织补课,使全体党员都受到教育。
(六)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调查摸底。摸清党支部班子问题,党员共性问题和每名党员的主要问题。
2.搞好动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讲清民主评议党员的意义、目的和要求。
3.学习教育。针对倾向性问题,搞好党员教育。
4.自我总结。党员要对照标准,征求党内外意见,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深挖根源,制定措施,写出自我总结评议材料。
5.审阅材料。党员的自我总结评议材料,由党小组长或党支部书记负责审阅;同意
支部组织委员每季度应检查一次,6.召开党小组会,听取培养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汇报经讨论向党支部提出发展对,7.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小组推荐和党外群众意见,经讨论向党委提出列入发展计划的,1.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3.党支部责成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5.支部委员会审查,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
盖章。支部组织委员每季度应检查一次。
3.经常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
4.对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政审报告(包括本人自然概况、本人简历、直系亲属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本人政治历史及现时政治表现),做到个人历史清楚,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清楚,个人现时政治表现清楚。
5.对积极分子队伍每年进行一次整顿。对不具备积极分子条件的要及时调整出去,对具备条件的要调整进来。以保证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
6.召开党小组会,听取培养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汇报经讨论向党支部提出发展对象的建议名单;征求党外群众意见。
7.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小组推荐和党外群众意见,经讨论向党委提出列入发展计划的建议名单,并报上级党委审定。已确定的发展对象应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第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
2.确定入党介绍人。每名发展对象,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邀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3.党支部责成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4.召开党小组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提出党小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5.支部委员会审查。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6.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到会党员人数(必须是应到会党员数的半数以上);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介绍人、党小组和支部委员会分别介绍情况,到会党员发表意见;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一次支部大会如讨论两名以上发展对象时,应逐个讨论和表决);发展对象表态;党支部书记作会议总结。
7.党支部书记要将决议全文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写明通过决议的日期,签名盖章。
8.上报发展党员材料。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以群众意见(是团员要有团组织推荐意见)、党小组意见、支部委员会意见、积极分子培训材料、外调材料和政审报告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9.与发展对象谈话(由上级党委组织员进行)。
组织员要形成书面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
10.党委审批、填写党委意见,发预备党员通知。
第四、预备党员管理教育和转正
1.找新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通知后,及时指派一名支部委员同其谈话,说明预备期起止时间,党内有关制度和有关规定,介绍党支部近期主要任务及工作安排,指出优缺点和今后努力方向,提出希望和要求,告诉他被编入哪个党小组等。
2.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对一名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党介绍人负责)。注意考察预备党员的日常表现,了解其思想、工作情况,及时指出努力方向,坚持每季考察写实。
3.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党课入党宣誓仪式等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
4.向预备党员交任务,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和提高。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意见和反映。
5.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党支部和党小组每季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分析,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6.预备党员应参加上级党委或机关工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7.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本人申请(预备期满前十天内,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书面申请,按党员条件总结在预备期间的学习、思想、工作、改正缺点等情况);党小组讨论提出书面建立;支部委员会审查;形成书面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和总结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党小组、党员分别发表意见,党员表决后作出决议;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党支部书记做会议小结,会后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上级党委审批。
8.党支部谈话。上级党委审批情况要及时通知本人,并提出希望和要求。
9.大会宣布。在党委审批后的第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要向全体党员宣布上级党委的审批情况。
(八)处分党员程序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党员的程序如下:
第一、调查取证
1.确定调查人员。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对违纪党员的调查工作。
2.调查取证。由调查人员找违纪党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获取证言证据。证言必须具备: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等,具体情节清楚;要一人一证、一事一证,每事要有两个以上证言;要用钢笔或毛笔书写,证人要签名盖章。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揭发检举人的陈述,违纪党员的交待、检查和申辩材料、鉴定结论、从司法部门取得的询问笔录、调查笔录等。
3.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标题(关于一一同志一一问题的调查报告)、自然概况、立案根据、主要错误事实〈用证言证据说话),综述违纪党员犯了哪些错误、性质、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和对所犯错误的态度,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落款(单位、调查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4.写出与本人见面的材料,根据调查报告写出与本人见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标题(一一同志所犯一一错误事实与本人见面材料),主要错误事实。
5.与违纪党员见面。由调查组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本人看后写出是否属实的意见,签名并盖章。调查组对本人合理的意见应予采纳,必要时还应作补充调查;对不合理的意见,调查组还应写出针对本人意见的说明材料。对拒不签署意见的,由调查组在见面材料上注明情况。参加见面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6.报送审理。机关党组织应将调查报告,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本人意见,调查组的说明及证据材料报送市直机关纪工委审理。
第二、履行手续
1.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处分的初步意见,起草处分决定。处分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标题(关于一一同志所犯一一错误处分决定)、自然概况、主要错误事实(把所犯错误的时间、地点、情节、性质、后果、本人应负的责任写清楚)、历来表现和认错态度、处分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给予何种处分)、党员表决情况、落款(一一党支部、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年月日)。
2.向全体党员通报违纪党员所犯错误事实,请党员酝酿处分意见。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处分决定。主持人(党支部书记或纪检委员)清点和报告出缺席人数(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党员人数的80%以上,违纪党员除特殊情况外应参加会议),宣布开会;说明大会议题和议程,提出会议要求,简要介绍违纪党员所犯错误事实;违纪党员做检查(所犯错误的事实经过、原因,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的决心);到会党员对其帮助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允许本人申辩)。如党员提出的处理意见与支部委员会起草的处分决定基本一致,就宣布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草案,举手表决通过,形成正式处分决定;如果意见不一致,就暂时休会,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修改处分决定草案,再复会宣布表决通过;如果仍不能形成决定,支部应写出支部大会情况报告(标题:关于对一一同志党纪处分支部大会情况报告),报告基本内容与处分决定相同,应将不同意见及其理由和表决情况详细阐述。支部大会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应交受处分的党员签署意见,然后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如受处分的党员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党支部仍可上报,但要在报告上注明这一情况。
5.上报审批材料,履行审批手续。上报的材料包括:支部处分决定、本人对组织处分的意见、机关总支(党委)的处分意见、会议记录复印件(均应盖章)。
6.处分决定批复后,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并找受处分党员谈话,鼓励他吸取教训,认真改正错误,并将上级批复交给本人一份。
7.材料归档。机关党组织应将上级批复、党支部处分决定(含机关总支、党委的处分意见)、与本人见面材料、本人对组织处分的意见、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材料,移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8.机关党组织接到批准机关批复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月内填报《处分决定或批复执行情况报告表》呈送市直机关纪工委。
第三、帮助教育
1.指定专人负责帮教。由两名党员重点负责做受处分党员的思想转化工作。
2.制定帮教措施,限定整改时间。
3.定期考核写实,掌握其思想状况,帮助其克服消极情绪,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4.经常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处分党员的考察、教育情况。
5.做好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工作。留党察看期满后,本人应向党支部提出恢复党员权利的书面申请,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作出决定,报上级党委审批。
(九)党支部改选工作程序
根据党章规定,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必须按期改选。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按期改选。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改选的,必须经上级党委同意。改选的程序如下:
第一、改选前的准备工作
1.请求批准。凡换届选举的支部委员会,应提前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经批准同意改选后,可着手准备工作。
2.进行教育。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上党课形式对党员进行改选工作教育,向党员讲清改选意义、原则、要求、方法等。改选的原则是: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改选的方法是:实行差额选举,即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具体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的20%);二是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支部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中的一种形式。
3.起草工作报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纲,指定专人负责起草,主要内容: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总结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包括党费收缴情况),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起草后要交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4.酝酿候选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或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党员讨论后确定,报上级党委或机关工委审查原则同意后,确定为候选人预备名单,进行选举。
5.印制选票、准备选票箱,布置会场。6.向上级党委或机关工委汇报改选工作筹
1.在新当选委员中推选一名同志支持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应将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后密封,交给本届支部委员会归档保存,5.支部书记要检查会议记录情况,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征得党员同意后,可不再选举。18.新当选委员代表讲话。19.宣布党员大会结
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征得党员同意后,可不再选举。
18.新当选委员代表讲话。
19.宣布党员大会结束。
第三、改选后的有关事项
1.在新当选委员中推选一名同志支持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研究委员分工。
2.报请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应将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及时报请上级党委审批。
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4.选票归档。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后密封,交给本届支部委员会归档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
5.支部书记要检查会议记录情况,并把记录簿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