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省委教育工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学校党的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学院党委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
四、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履行党员审批手续。
五、积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出谋献策,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内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学院行政领导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六、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加强师德建设,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活动,不断改进德育工作,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八、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做好统战工作。
九、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围绕教育教学开展工作,给予关心、指导和帮助。
十、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